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6-03-20 15:45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住建局 字号:[ ]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住新领域市场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抽查范围及对象  

(一)抽查领域:建筑市场行为(市政工程领域)、市政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燃气经营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物业服务企业等。

(二)抽查对象:在本市注册的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燃气经营企业等。在建工程项目、已竣工项目、房地产销售项目、物业服务项目等。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月-3月):完善一业一查事项清单、两库一单(检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库、抽查事项清单)。

(二)抽查实施(4月-11月):分批次开展抽查(见附表)

(三)总结阶段(12月):汇总抽查结果,分析问题并形成整改闭环;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

四、抽查实施步骤

(一)制定检查方案并审批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见附表),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专项抽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事项、范围、比例、标准、流程及人员职责等核心内容,并在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方网站公示开展检查前报局分管领导审批,确保检查工作依规有序开展。

(二)规范通知被检查对象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实施前,通过书面方式,提前7天向被检查对象送达检查通知,明确检查时间、内容、依据、所需配合事项及执法人员信息。

(三)随机抽取对象和人员

全程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采用系统随机匹配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2名且具备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抽取过程全程留痕、可追溯,确保公正透明。对同一检查对象涉及多项检查事项的,整合检查任务合并开展,坚决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四)依法开展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到达检查现场后,首先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抽查方案和事项清单逐项开展核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影像取证等工作,做到检查内容全覆盖、核查过程留痕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向被检查对象反馈,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当场固定证据,按法定程序立案查处。

(五)规范处理并公示结果

严格落实 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在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含未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立案查处等情形)完整、准确录入省级双随机监管平台。同时,通过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应包括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结果、处理意见等关键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标准,规范开展抽查

严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双随机抽查制度规定,坚决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全面落实 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工作要求,统一行政检查标准、规范执法检查程序,依规有序开展双随机抽查,坚决杜绝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等行为。结合住新领域监管实际,动态调整、实时完善 两库一单,持续扩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参与范围和实施领域,大力推行 综合查一次模式,实现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的不必要干扰。

(二)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监管效能

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技术手段,积极探索触发式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依托线上监管平台提升抽查工作智能化、高效化水平。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抽查深度融合,将信用等级作为确定抽查比例、频次的核心依据,对守信经营主体落实 无事不扰,对失信、高风险经营主体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充分发挥双随机抽查对风险隐患的排查预警作用。做好检查结果后续监管衔接,强化部门间检查结果互认共享,推动落实 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升监管闭环效能。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多渠道开展住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宣传,依托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解读监管政策、发布工作动态、通报典型案例,让经营主体清晰知晓抽查要求、配合流程。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宣传双随机抽查的公平性、规范性,提升社会各界对监管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主动收集经营主体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企业诚信经营、社会共同监督、监管公平公正的良好市场氛围。

:1.市住2026年牵头发起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2项);

2.市住2026年配合完成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3项);

3.市住局系统2026年本行业双随机抽查事项(1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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