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
二、设定依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165号令)
三、申请条件:业主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时,由本人申请办理维修资金交存业务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先行代交
四、办理流程:
1、打印交存通知单:交存人将对应的办理材料递交到维修资金交存窗口,然后打印交款人的《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单》或者在售楼部由售楼员在备案系统内直接打印交存通知单;
2、交存维修资金:交存人按照交存通知单打印的交存金额通过交款二维码、窗口POS机或工行柜台进行维修资金交存;
3、生成电子票据:维修资金交存到账后,由系统后台自动生成对应的维修资金电子票据;
4、查询电子票据:通过本人微信账号搜索“随州住建”打开右下角“电子票夹”,也可以直接搜索“电子票夹”小程序或扫描“电子票夹”二维码或关注“电子票服务”公众号,进入“电子票夹”功能模块进行实名制认证。认证成功后点击“票夹”查验本人所购房屋的《湖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电子)》。
五、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提供原件核实),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实);
2、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供原件核实)。
六、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 - 12:00 ,14:00 - 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22-3226955
办理地点:随州市政务服务大厅维修资金交存窗口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
提示:各位业主需现金交存的,可到维修资金专户银行办理交存(对行动不便的可预约上门办理),具体办理地点如下:
网点:中国工商银行随州分行曾都支行营业室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烈山大道164号
电话:0722--3223269
附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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