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建办〔2020〕1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随州高新区建设局、大洪山景区管理局,局属相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18第5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消防总队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等要求,自2020年6月1日起,全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为规范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特制定《随州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附件:随州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方案
2020年9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