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机构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0 17:46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住建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依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职业培训机构有关要求》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对随州市汉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培训机构基本信息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7日。

二、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培训机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异议的,请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书面材料请报送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

三、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16号 ,邮编:441300 ,电话:0722-3327981。

附件:建筑工人申报基本情况及设备一览表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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