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1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03 16:52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大 中 小 ]

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1,市住建局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着力加强长江干流,以及主要支流、重要湖库的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总磷污染治理。

二、整改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三、整改具体措施

3.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加快实施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府河、广水河、应山河沿岸城市建成区,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4.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重点加强市本级、广水市、随县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市级建成区、县级建成区污水分别于2017年、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全市5座生活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2座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排放标准为一级A,市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完成了提标升级建设,2019年底投入正式运行,排放水质从一级B提升到一级A标准;随县、广水市等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也分别启动了提标升级建设,已于今年10月全部完成投入运行。

2、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3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主体工程全部竣工,主支管网基本建成,累计建设长度674公里,尾水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全部进入运行阶段。目前,曾都区、随州高新区已通过省级验收,随县、广水市正在报请省级验收。

3、2017年12月,随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试运行,随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5万吨/日,配套污水收集管网122.14公里。2019年我市中心城区制水量3602.6万吨,污水处理量3469.4万吨,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根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中涉及市住建局的整改目标已完成,符合整改要求。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590687。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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