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3,市住建局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2016年部分支流断面水质有所改善,但总体形势仍不乐观。由于长江众多支流污染加重,且入江水量大,给长江水环境保护带来巨大压力。
二、整改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三、整改具体措施
2.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加快实施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府河、广水河、应山河沿岸城市建成区,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全市5座生活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2座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排放标准为一级A,市污水处理厂于2018年完成了提标升级建设,2019年底投入正式运行,排放水质从一级B提升到一级A标准;随县、广水市等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也分别启动了提标升级建设,已于今年10月全部完成投入运行。
2、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3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主体工程全部竣工,主支管网基本建成,尾水排放达到一级A标准,全部进入运行阶段。目前,曾都区、随州高新区已通过省级验收,随县、广水市正在报请省级验收。
根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涉及的市住建局整改任务完成,符合整改要求。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590687。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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