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11,市住建局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审核把关不严。武汉市洪山区未按期完成巡司河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截至“回头看”时,巡司河仍未消除黑臭,除巡司河外,2018年5月,相关部门联合督查还发现,湖北省上报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中,武汉市黄孝河明渠、随州市南郊1号渠整治工程实际也未完成,水体依然黑臭,上报情况弄虚作假。
二、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南郊1号渠黑臭水体整改任务,严格整改标准,严格审核把关,严肃整改纪律,严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整改具体措施
1.尽快完成南郊1号渠问题销号处理,南郊1号渠上游未完成部分已于2018年11月完工,要按照黑臭水体整治要求进行验收、公示和绩效评估工作,尽快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同时做好后期水体养护保洁,确保水体清洁、黑臭不反弹。
2.加快其他黑臭水体整治进度,在保证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任务。到2019年底,除东护城河外,其他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达到省定90%的工作目标;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基本实现水体长治久清的工作目标。
3.严肃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纪律,加强黑臭水体整治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和信息报送等关键环节的审核,对发现的工作推进不力、工程质量隐患、信息报送不实等问题严格追究,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四、整改完成情况
1、随州市中心城区建设区范围内黑臭水体总数14条,其中中心城区8条(南郊1号渠、南郊2号渠、南郊3号渠、南郊3号渠上游、东护城河、花溪小渠、南郊4号渠、南郊5号渠),曾都区4条(明珠渠、合溪河渠、两水北渠、看守所渠),高新区2条(解放东路明渠、高新区2#渠)。截至目前,随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内13条黑臭水体已基本完成整治和销号工作,投资2.4316亿元,治理黑臭水体长度15.421公里,剩余东护城河1条黑臭水体已完成截污纳管工作铺设污水收集管网4600米,并进行了2次管网专项验收,整个工程已于6月29日完成竣工验收,正在进行销号。目前东护城河范围内排水管网已基本实现了雨污分流,黑臭水体得到根治。至此,我市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2、2018年12月,已对5名责任人追责问责到位,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
根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完成整改目标,符合整改要求。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590687。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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