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8,市住建局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湖北省2014年和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没有达到国家考核要求,2016年虽完成了国家考核目标,但没有一个城市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与2013年相比,2016年主要河流水质总体稳定,但仍有31个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下降,占总断面数的14.1%。主要湖库水质2014年、2015年持续下降,2016年基本保持稳定,但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水域比例仍呈下降趋势。
二、整改目标
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省定考核目标,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87微克/立方米以内,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年均值达到72.1%。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以上。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三、整改具体措施
2.继续实施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升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以府河流域保护与治理为重点,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和工业点源污染治理等措施,确保全部断面2020年前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17年12月,随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试运行,随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5万吨/日,配套和)污水收集管网122.14公里。2019年我市中心城区制水量3602.6万吨,污水处理量3469.4万吨,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根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中涉及市住建局整改目标已完成,符合整改要求。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590687。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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