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拟订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监督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安全资质的初审、报批工作;参与组织省、市优质工程的评审和申报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工作;参与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工作;负责受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投诉工作;参与全市建筑新标准、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工作。
3.在城市规划区内(含淅河镇、大洪山风景管理区),负责承办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出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负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初审、报批和发证工作;负责建筑预制构件的质量监督;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报批后立案查处;负责监督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行为;监督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及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4.指导区、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情况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置随州市建设委员会及其直属机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随编发[2003]35号)文件精神,设置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差额拨款编制18名,2015年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
(三)人员情况
现有人数35人,其中在岗人员30人(在职在编18人,在职不在编12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为418.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2.5万元(其中2.5万元为罚没款返款非税收入),其他收入325.69万。较上年预算安排470.89万减少了52.7万元,主要是五项奖励的发放和退休人员的工资没有纳入2018年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预算总支出为41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02万元,项目支出70.17万元,项目支出包括自聘人员经费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2.67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14.12万元增加了56.05万元,主要是今年把自聘人员经费纳入到了项目预算内容中。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92.5万元,较上年减少108万元。主要原因为我站取消了服务性收费,非税收入逐年递减。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8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公用经费61.93万元包括:办公费6.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电费6.16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0.3万元、物业费0.85万元、差旅费7.5万元、维修费6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08万元、公务接待费1.21万元、工会经费6.5万元、福利费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61.5的增幅0.6%,0.43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无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随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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