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委对湖北盛晶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至2017年2月3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管理科。
三、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管理科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16号,邮编:441300 ,电话:0722-3327621。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公示意见 |
| 1 | 随县怡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同意 |
| 2 | 湖北朗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同意 |
| 3 | 武汉鸿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同意 |
| 4 | 湖北世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同意 |
| 5 | 随州市庆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同意 |
| 6 | 随州市志宇劳务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同意 |
| 7 | 湖北圣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同意 |
| 8 | 湖北鑫博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增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同意 |
| 9 | 随州齐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 同意 |
| 10 | 湖北辉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市批: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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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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