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拟订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监督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安全资质的初审、报批工作;参与组织省、市优质工程的评审和申报工作;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工作;参与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工作;负责受理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投诉工作;参与全市建筑新标准、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工作。
3.在城市规划区内(含淅河镇、大洪山风景管理区),负责承办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出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负责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初审、报批和发证工作;负责建筑预制构件的质量监督;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报批后立案查处;负责监督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行为;监督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及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4.指导区、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总计501.1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7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24.18万元,其他收入5.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71.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71.7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2014年无增减变化。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出境费、国内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六、2015年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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