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05682/2026-2482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单位 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发文字号 随住新文〔2026〕3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6-06-03 15:03
编辑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住建局
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住新领域 “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3 15:03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住建局 字号:[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随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高新区自规中心机关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深入推进住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641

深入推进住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高政务服务质效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540)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住建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函202616)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发挥“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引作用,推动经营主体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实施,在更大范围加强部门协同和服务集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拓展“一件事”服务场景

1.建立“一件事”清单管理机制实行“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探索“资质证书联变、联销一件事”持续深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申请公租房”“建设项目开工”“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聚焦经营主体、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创新拓展特色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集成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管理。(责任单位:审批保科、城建科、市政科、档案馆、保障中心、质监站、水务集团、中燃公司,随县住建局、广水市住建局、曾都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高新区自规中心,以下均需各县、市、住建部门落实,不再列出)

2.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全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统筹指导,统一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清理整合申请表、承诺书和无审查要点的申请材料。加强企业、个人和项目信息在线共享。持续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帮办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审批市场科、市政科、住保科城建科、物业科、排水中心、档案馆、市场所、保障中心、项目中心、质监站)

(二)优化政务服务模式

3.推进“容缺速办 ”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申请(二级、三级、暂定三级)实行“容缺办理”;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事项实行“容缺受理”明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事中事后核查监管等要素。(责任单位:市政科、审批排水中心、市场所、站)

4.探索“免证快办 ”拓展电子证照免提交应用场景,开展 “一键三联”改革,抓好企业资质申请、变更、注销与企业登记注册联办、联变、联销。(责任单位:市场科、审批、信息中心)

5.实现“智能好办 ”加快住新领域证明梳理进度,推进随州市“无证明城市”系统全面应用,推动证明事项在线核查、自动调用,构建“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业务模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的便捷性。(责任单位:审批科、住保科、保障中心、信息中心、各有关室)

(三)优化重点项目全流程服务

6.简化施工许可审批。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包括城镇燃气工程)可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在具备开工条件后即可开工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3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300平方米)的城镇燃气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须向建设工程监管、燃气主管部门报备。(责任单位:城建科、市政科排水中心、项目中心、质监站)

7.推广应用BIM 审批”模式。推行 BIM 技术在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等方面的正向应用,探索“人工智能”辅助施工图审查。(责任单位:市政科、城建科、质监站排水中心、项目中心)

8.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效能。优化“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强化服务协同联动,深化“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责任单位:城建市政科、审批科、水务集团、中燃公司)

(四)夯实数智基础支撑

9.完善数据资源底座。依托省厅“数字住建大数据中心”数据资源库,构建“聚、通、用、管”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全面梳理住建政务数据资源底账,完善企业、个人和项目数据库, 按照“一数一源一标准”加强政务数据治理汇聚。(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有关科室)

10.建立数据共享机制。落实公共数据供需对接机制,应用供需对接管理规范,动态编制数据共享需求和责任清单。配合省厅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体系,构建安全合规、高效便利的公共数据资源共享模式。(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各有关科室)

三、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审批,负责协调组织,各“一件事”牵头(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二)建立巡查机制。级住建部门要建立常态化“一件事”无感巡查机制,重点巡查“一事联办”办事指南规范性、集成办占比、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效率、办件情况;容缺事项承诺办清单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编制发布、业务办理规范、系统改造升级、办理成效;“一网通办”统一受理、统一办件归集、数据回流等情况。

附件: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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