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实施进程 为老年人装上“生命升降机” 发布日期:2022-01-18 16:45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黎泓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实施进程 为老年人装上'生命升降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城市品质的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望越来越高,我市2000年前后建设的大多是6—7层的多层建筑,在建设时没有安装电梯,居民上下楼十分不便,而且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群众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为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回应群众新期盼,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一、高度重视,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纳入2021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

2021年1月7日,在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市长克克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就2021年市政府继续办好的十件实事,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出台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简化审批流程,进行适当补贴。

二、多方论证,出台《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科学调研起草好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起草单位市住建局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参照湖北省住建厅《关于推进全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充分借鉴武汉、宜昌、襄阳、十堰、荆门、荆州等省内城市的做法,按照优化环境、简化便民的要求,起草了《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经过广泛征求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多次组织专家论证、相关部门集体讨论,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不断完善修改,完成了风险评估、廉洁性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报请市政府审议。

2021年3月8日,随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四届八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2021年3月14日,《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随政办发〔2021〕9号)印发。2021年4月1日,《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实施。

《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了七个部分的主要内容,重点是:

一是实施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业主自愿”“多方筹资、共同分摊”“建管并举、确保安全”“因地制宜、减少占用”的实施原则,明确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的指导方向。

二是适用范围。《办法》明确实施范围为:随州市城区集中建设区范围内,已建成投入使用五年以上,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满足城乡规划、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未安装电梯的四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的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用地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同时规定,县、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也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三是实施条件。《办法》提出,应当经本单元总户数占比四分之三及以上业主同意,并协商达成建设和维保的费用预算方案,方可申请增设电梯。其中四分之三的比例,是根据司法部门审查意见,借鉴武汉、宜昌、荆门、荆州做法形成。

四是资金筹集办法。《办法》明确的资金筹集渠道有:业主分摊、提取住房公积金、社会投资、单位投资、财政补贴和其他合法资金来源等。为了鼓励和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借鉴武汉、宜昌、襄阳、十堰、荆门等地做法,《办法》规定,按每部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财政部门明确。

五是实施主体。《办法》明确实施主体为“同意增设电梯的全体受益业主”,即所在单元同意增设电梯的全体住户。

六是实施程序。《办法》规定按“递交申请”“可行性分析”“编制方案”“联合审查”“组织施工”“竣工验收”“运维管理”七个环节来具体实施,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明了实施路径。

七是工作保障。为了保障《办法》的顺利实施,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尤其是街道社区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管线迁改、雨污分流等项目中,要统筹考虑增设电梯工作。

《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充分体现我市“窗口受理、集中办理”“联合审查,压缩时限”“发挥基层治理优势”等特点,聚焦好事办好、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制度设计上按照办理手续最简、群众跑路最少、确保电梯安全为原则,优化审批程序,部门联合服务,共同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三、简化程序,努力提高服务质效

在今年4月1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实施以前,全市已增设电梯133部(中心城区79部);4月1日后,截至6月中旬,行政服务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窗口”共受理申请34件,其中,9个楼栋单元正准备组织施工,13个楼栋单元正在办理联合审查,其余正在办理可行性分析。目前,各责任部门正在按照分工,对增设电梯的申请按规定推进办理。

一是实行豁免清单制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增设电梯是否符合规划用地相关规范、标准、立面效果等出具审查意见,申请人只需提前将单位情况及拟施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告知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即可开工建设,不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证。

二是把好两个关键环节。重点把控好规划审查和施工过程监管,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相关规划控制指标审查意见,住建部门加强土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确保增设电梯的技术可行性和施工质量安全。在增设电梯土建工程验收合格且电梯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后,可申报财政补贴。

三是实行窗口集中受理。会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服务窗口,固定窗口人员,实行“窗口集中受理统一派件,各相关部门分头办理”的流程,理顺了从可行性分析到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环节的办理过程,解决了群众申报“多头跑”的问题。

四是制定服务指南。召开相关责任部门座谈会,收集审批流程、申请材料、承诺时间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了《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手续办理指南》《增设电梯流程图》,并多次征求各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和窗口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修订,形成比较详细的办理指南和流程图,供申请人查询。并在窗口设置申报咨询热线,接待群众来访来电,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便利。

五是加快申报系统建设。在向财政部门申请系统开发资金的同时,会同软件公司充分论证,制定了《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报子系统建设方案》,开展系统建设工作,预计7月中旬系统上线试运行,届时将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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