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建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0-08-11 11:24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

比例

抽查

频次

抽查方式

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全市燃气经营企业(市场主体)

3%

2/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全市在建建筑、装饰工程项目

60%

2/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查

对散装水泥质量、计量和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企业产品质量和建设现场的监督检查

《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湖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九条

全市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的企业

50%

2/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查

对建筑工程造价企业造价活动的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全市从事建筑工程造价活动的造价咨询企业

30%

1/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查

对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

全市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图审机构

100%

1/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查

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全市在建房屋、装饰、市政工程及勘察设计行为

20%

2/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查

对建筑业企业的监督检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全市建筑业企业

20%

1/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查

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九条

全市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主体

20%

2/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查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四条

全市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水质和水量

20%

2/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查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20%

2/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查

对建筑施工企业教育培训考核情况的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四条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主体)

10%

2/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查

对建筑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六条

在建工程项目

30%

2/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查

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监督检查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五条                  《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条

工程项目相关主体(市场主体)

10%

不少于1/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查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全市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及个人

20%

2/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查

对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全市从事建筑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

20%

2/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查

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全市从事建筑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

20%

1/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查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全市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

20%

2/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查

对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全市从业的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

20%

2/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随机抽查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场主体)

5%

1/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巡查

对房地产估价活动的监督检查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市场主体)

100%

1/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巡查

对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检查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主体)

1%

1/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巡查

对物业服务和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四条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市场主体)

1%

1/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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