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住建系统行业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8-04-18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建委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住建局 字号:[ ]

 附件1、2018年全市城市建设工作要点
        2、2018年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3、2018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法规工作要点
       4、2018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5、2018年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
       6、 2018年全市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
       7、2018年随州市住房保障工作要点
       8、2018年随州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附件1、

2018年全市城市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城市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时代基本方略,坚持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紧紧围绕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加大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动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加快推进随州区域性中心城市、创建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示范城市建设。

  1、加大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力度。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谋划,制定2018年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在项目谋划上突出民生工程,在城市区域上突出新老城区建设并举,在项目建设上突出挖潜提质。要加大城市重点工程推进力度,确保全年完成投资较上年有所增加,全面提升城市发展水平。

  2、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广泛借鉴兄弟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把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规划条件和项目审查环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随县要启动地下管线普查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力争2019年完成全市地下管线普查任务,实现全市地下管线普查范围全覆盖。制定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杜绝“马路拉链”现象。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求和实际情况,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研究制定强制入廊政策、收费标准、运营维护制度等政策法规,落实地下综合管廊开工建设项目信息周报制度。

  3、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创新市政基础设施管护措施,探索市政基础设施管护市场化改革,提高市政设施完好率。推行“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加大小街小巷改造力度,畅通城市道路微循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加快对城市易涝点整治,补足排水短板,提升排水防涝水平。提升污水处理水平,持续推进雨污分流、完善污水管网的建设与改造,提高污水管网质量,逐步使污水做到应收尽收。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力争2019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一级A的排放标准。深入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实现中心城区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随县、广水市启动黑臭水体治理。做好城市桥梁检测与养护管理, 完善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城市桥梁运行安全。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建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监管执法,以全覆盖、零容忍的力度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秩序。

  4、推进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投资模式创新。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采取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具有稳定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积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的专项基金和低息贷款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创造条件,借助“互联网+”共享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的服务,提高各类公共基础设施使用的效率。

  5、强化行业自身建设。坚持管行业、管行风,加强行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城市建设工作落实。推进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倾听群众心声,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持之以恒地抓出成效。

附件2、

2018年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以乡村振兴发展为目标,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按照“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的总体部署,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特色小镇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助推精准扶贫,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1.2018年底,全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面建成投产。

  2.2018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完成垃圾转运设施建设。

  3.培育2-3个国家级或省级特色小(城)镇。

  4.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000户。

  5.开展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塑造乡村建设风貌。

  三、工作要点

  1.完成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随政发〔2017〕11号),坚持厂网并举、建管一体、泥水并重的原则,严格工作标准,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办。强化工程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2018年底前,全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面建成投产。

  2.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随州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随政办发〔2018〕12号)的要求,着力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水平,确保2018年底,全省所有乡镇完成转运设施建设。

  3.改善和提升村容村貌。开展美丽宜居乡村示范项目建设。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将“以人为本”和“农民主体”落地,以较少的投入,推动三年内所有村庄达到基础型(干净、整洁、卫生)标准。开展乡村风貌研究,探索规划格局、景观营造、要素控制、工作机制、实现路径等系统性方法,开展试点示范,塑造具有随州地域特色的乡村风貌。结合生产、生活需求,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坚持地域性、适用性、生态性、经济性和整体性相结合,合理确定村庄建筑风格、基础设施、空间整治、绿化美化、风貌保护、活动场地的尺度和形式等。建设让村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人居环境。

  4.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向省住建部争取农村危房改造计划5000户,全部用于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全面保障2018年出列贫困县危改计划需求。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坚持“雪中送炭”的原则,严格补助对象认定,严格落实督促检查,确保危房改造任务按时完成、质量安全可靠、资金管理有序。

  5.推动特色小镇建设。落实《湖北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随州市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方案》,在“特”上下功夫,防止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增强特色小镇的竞争力和生命力;在“创”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市县镇各方面积极性,加强规划引领,完善激励机制,促进特色小镇健康发展;在“新”上下功夫,发挥政府引领作用,积极创新建设管理运营模式,激发特色小镇发展活力。加强督促考核,推动长岗镇国家级特色小镇和广水多肉艺术小镇省级特色小镇稳步健康发展,争取2018年再培育2-3个国家级或省级特色小镇。

  6.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做好第五批传统村落申报工作,并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坚持活态保护、有机发展,充分发挥传统村落的资源禀赋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激发传统村落的生机与活力。

附件3、

 2018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法规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围绕打造法治住建目标,以“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法治住建建设为重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推进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升住建系统依法治理、改革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住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重点任务

  1.着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不断建立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判断和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普法年度述法制度。二是加强行业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加强宪法、党内法规的学习;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的党内法规;加强建筑质量安全、城市管理、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管理、风景名胜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推进 “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住建行业法律法规,形成全行业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和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抓关键少数,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抓重点对象,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系统的学习应用。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普法贴近群众。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开展与本业务有关的日常法治宣传活动。五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单位要结合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普法模式,构建普法“微”平台。六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中期迎检。对照标准、结合实际,把迎检各项工作做好做扎实。充分展示特点亮点,在展示工作成果上下功夫,促进住建系统普法宣传向更深层次发展。

  2.着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管。把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公平竞争性审查作为重要政策措施出台的前置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要求。继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不文明等问题。严格行政执法“两证”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组织新进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二是强化法律顾问工作职能。坚持法律顾问参与到案件听证、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活动中来,发挥好法律顾问在制度制定、重大决策出台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不断完善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三是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随机抽查事项、抽查人员、检查对象,建立完善事中事后长效监管机制。

  3.着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努力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矛盾以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到法庭观摩、旁听庭审,有序推进领导干部出庭应诉。注重行政复议结果运用,对通过行政复议发现的住建系统依法行政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突出的个案问题,及时下发建议、提示函,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

  4、着力加强行业制度建设。一是加强行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出台。继续推进《随州市建设市场黑名单制度》、《随州市燃气管理办法》、《加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和出台,为行业治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搞好《随州市停车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三是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涉法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

  5、着力提升行政审批质效。推行“一站式”综合窗口受理,发挥窗口工作人员主观能动性,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报办理工作机制,完善“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理念,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标准化、高效化、便民化、透明化水平。


附件4、

  2018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关于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工程质量安全3年提升行动为契机,以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夯实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完善管理制度,构建有效监管机制。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综合运用行政、信用等管理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规范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危大工程施工程序,出台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列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研判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和重点监控原则,将综合检查、日常巡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提高监督检查效力。加大层级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力度,逐步解决质量安全发展区域不平衡问题。

  2、突出监管重点,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推行“两书一牌”制度,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探索建立质量常见问题处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信息公开制度,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和乡镇污水处理工程质量监督,确保重点工程质量。强化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对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责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建立约谈告诫制度,针对工程质量信访投诉量较大或工程质量信访投诉事项不良社会影响较大的单位,实施约谈告诫,情节严重的进行立案查处、记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3、强化责任落实,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层级管理、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一无两降”目标。继续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定期考核通报各地检查巡查、行政处罚等工作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时惩处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落实监理工作月报告制度,研究制定《随州市监理工作标准化指导手册》,规范监理履责行为。全面推行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建立安全风险公示、预警防控机制。继续开展危大工程、起重设备、施工扬尘等专项整治,强化高空作业和临边防护管理,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和查处督办制度,严厉惩处事故瞒报、漏报、迟报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4、加强基础建设,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加强质量安全基层基础建设,筑牢安全基础,不断提升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全面推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全面实施安全生产防护标准化,研究制定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评价标准,健全考评机制,分步推行标准化考评工作;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两化”(标准化、数字化)工作,实现全覆盖,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加快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和扬尘治理观摩交流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创建精品工程。改进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方式,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开展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完善监督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制。积极推行监督管理信息化模式,积极开展“智慧”工地创建活动,鼓励、支持施工企业通过租赁、购买信息化系统、设施的方式,实现我市“智慧”工地零的突破,全面打造互联网+质量安全监管,鼓励企业利用信息化、BIM技术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倡导科技兴安、质量兴企,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稳步、安全发展。

附件5、

  2018年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建管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创新建筑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管理质效,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保持建筑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着力促进建筑业转型发展。研究完善随州市重点扶持企业政策,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带头作用。积极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在政策指导、市场引导和成建制劳务输出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引导企业向钢结构、公路、水利、市政、电力、园林古建等高附加值领域和节能环保、新型建材等产业上下游产品发展,使企业的经营范围更广,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努力解决一批基层和企业反映突出、影响行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筑业总产值增幅保持15%左右的合理增长,确保实现120亿目标。

  2、着力深化建筑业改革。认真贯彻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重点推进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等改革。研究制定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招标管理、施工许可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配套制度。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力争建设1-2个基地并正式投产,不断改善装配式建筑发展环境,完善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确保装配式建筑在城市中心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政府投资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工业建筑占比逐步扩大。

  3、着力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持续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三包一靠”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监管,规范招投标代理机构行为。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功能,扩大信息化应用范围,实现全市监管信息化全覆盖。研究制定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办法,创新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方式,实行“双随机”、“四不两直”检查和交叉执法方式,推行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力。

  4、着力构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加快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随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诚信行为“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信息,发挥市场机制对工程建设项目、企业、人员的评价和制约作用,形成完整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

  5、着力改善招投标行业监管。切实履行招投标行业监管职责,修订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评标管理办法,建立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的评标体系,促进产业提高集中度和竞争力。继续推进非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方式的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减少项目审批环节,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6、着力促进建筑业培训改革和技术进步。不断优化建筑业培训结构,整合培训力量,构建企业自主、双向选择、优势互补的培训体系,提升培训的效果。加大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培训力度,促进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科技贡献率和工程质量技术水平和技术含量。

  7、着力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排查工程建设领域拖欠隐患,切实解决一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遗留问题,强化制度建设,对失信单位和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加强建筑劳务管理,积极推行劳务实名制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8、着力强化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范。积极稳妥推进建设工程综合保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清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规范工程履约行为。

  9、着力打造建筑业合作平台。积极引导,打造随州市建筑业产业联盟平台,建立联盟合作发展新机制,引导企业运用联盟合作机制实施,实施兼并重组、优势互补。整合行业协会资源,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行业协会主动承担行业自律责任,构建有效联系企业、政府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

  10、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动建管工作发展的动力,不断深化行业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执纪监督,坚决解决一批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


附件6、

  2018年全市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勘察设计与科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推进建筑能效大提升,为我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作贡献。

  一、工作目标

  促进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继续大力开展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治理,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积极培育优秀作品,提升行业科技水平,确保勘察设计产值增长10%;促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全市新增建筑节能能力1.68万吨标煤,发展绿色建筑27.5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37万㎡,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4万㎡,又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4万㎡。预拌混凝土供应量达到93万立方,预拌砂浆供应量达到2万吨。

  二、主要工作

  1、加强勘察设计管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建立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治理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严格落实勘察设计质量终身制,探索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工作的有效途径,从源头上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强设计咨询服务和管理,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合理、优质的设计方案,并实施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不断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水平,推广应用BIM技术,引导勘察设计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参与相关地方标准编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工程勘察设计创新体系。

  2、推进绿色建筑快速发展。深入推进国家、省和市绿色建筑行动,进一步完善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激励与约束机制,以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行政监管等手段引导和规划市场主体行为,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建造、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城市建设发展的全过程,以城东绿色生态城区为载体,按照绿色建筑省级认定办法,加快普及一星级绿色建筑,组织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和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示范,力争取得三星级绿色建筑零的突破。督促绿色建筑创建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指导县、市、区做好绿色生态城区的创建工作。

  3、推进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现行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闭合式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巡查密度,推行样板墙、样板间、样板楼工程,确保所有新建建筑按建筑节能标准落实到位。进一步扩大太阳能光热和地源热泵在建筑中的应用,重点督促省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政府投资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应用一种以上的可再生能源,积极申报示范工程。对重点用能公共建筑实施能耗统计,建立公共建筑能耗数据库。对重点用能公共建筑的冬季空调运行情况实施现场温度监测,指导其按节能方式运行管理,促进公共建筑能耗持续降低。探索研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有效方法,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化推动的作用,积极推动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和医院等重点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率先开展节能改造或绿色改造示范。

  4、积极发展绿色建材。巩固“禁实”成果,进一步提高新型墙材应用率。定期开展新型墙材产品质量抽检,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市场巡查和行政执法力度,引导企业降低产品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督促新开工项目使用预拌砂浆。完成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扬尘治理和绿色化改造。推进新型墙材和绿色建材认定工作,确保本地新型墙材和节能产品达到绿色建材评价标准。

  5、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方案,推进国家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构件生产基地落户随州。结合本地实际加大扶持力度和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探索推行政府投资工程、公共设施工程等使用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试点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推广普及率达到省定15%的考核目标。

  6、强化建筑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与市场监管。落实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全市建筑节能2018年度工作目标逐级分解到县、市、区,并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的领导责任。强化新建建筑节能闭合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施?ぁ⒀槭占安分柿勘曜肌=徊酵晟平ㄖ谀芗喙苤贫龋ü膊椤⒊椴楹投讲椋凳┙ㄖ谀?ldquo;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施工、专项监理、专项监督、专项验收”等制度,确保建筑节能强制性政策要求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得到全面执行。严格节能设计变更管理,执行节能材料进场复检和节能分部分项工程专项验收制度,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以建设项目为依托,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产品的专项督查或综合检查,同步核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条件、市场行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7、做好建筑抗震和防灾减灾工作。开展城区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计管理,监督实施新修订的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严格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加强农房抗震技术指导,提高农房抗震水平。认真贯彻《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加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监督,消除消防设计安全隐患。



附件7、

 随房〔2018〕4号

  随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

  《2018年随州市住房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随县、广水市房产局,曾都区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随州市住房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2月1日

  2018年随州市住房保障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履行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双重职责,聚焦目标任务不放松,紧盯薄弱环节补短板,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努力实现“住有所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明确2018年目标任务。2018年,全市实施棚户区改造7228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6969套,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200套,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59套;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1680套;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入住比例达到90%以上;年度发放租赁补贴1090户。将住房保障目标纳入市委市政府一级目标管理,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本级棚改实施责任单位签订的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要求,及时做好目标任务的分解及项目落地工作,严格开工率、基本建成率、分配入住率考核,为住房保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

  (二)狠抓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督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本级棚改实施责任单位要及时将年度棚改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建立台账,绘制任务图、列出进度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倒逼工作机制,真正把每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抓紧做好棚改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等前期工作,确保2018年棚改计划项目在5月底前各项准备工作就绪,6月底前全面开工。

  (三)继续做好棚改融资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其他商业银行的沟通对接,争取纳入2018年棚改计划的项目尽快取得银行授信,以充足的资金确保项目正常开工建设。

  (四)加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及分配力度。各棚改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棚改安置房施工组织,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严格过程控制和管理,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对已竣工的棚改安置房要尽快分配入住,确保被征收户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得到妥善安置。

  (五)切实做好公租房筹集、分配入住和动态管理工作。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要组织开展公租房需求情况调查,根据本地公租房供需情况,制定2018-2020年公租房发展计划,明确本地公租房筹集套数、筹集方式等。确需增加公租房供应的,要适时启动公租房新建项目前期工作,探索推进从市场购买公租房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快推进在建公租房项目建设,完善配套设施,促进项目尽快交付使用,力争公租房分配入住比例达到90%以上。落实公租房盘活处置工作,优化公租房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益。强化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的动态监管。采取发动群众举报、专班人员日常巡查等方式,及时掌握保障对象收入、住房等的变化情况,对清查出已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严厉打击转租、转借保障房等违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公租房的清产核资管理工作,建立公租房项目台账,将每套公租房房源编上全市统一“身份证号”。

  二、逐步健全符合市情的住房保障体系

  (六)加强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积极开展住房保障政策研究。探索构建符合市情的公租房、人才公寓房、社会租赁房、商品住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供应体系。

  (七)完善制度设计。修订完善《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制定出台《随州市炎帝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随州市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租房配租管理,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强化公租房运营管理。

  (八)提高新市民和特殊人群的公租房保障力度。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等方式重点解决新就业大学生、稳定就业进城务工人员、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青年教师、医生和企业青工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三、加强基础工作和督办检查

  (九)加快住房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快“两库一平台一中心”建设。认真梳理棚改项目,建立动态棚改项目库和棚改融资项目库。加快建设随州市公租房运营管理监测平台,力争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全市公租房保障资格审核比对中心。推进建立“互联网+住房保障”政务服务模式,力争与不动产、公安、民政、社保、人行、工商等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对保障对象的资格进行动态审核,早日形成全市“一张网”。

  (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推进建立第三方评估的绩效评价体系,逐步从注重考核“开工率、竣工率”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主的工作推进机制,转变为考核保障房“入住率”和保障对象“满意度”等保障效果为主的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制定《随州市公租房“幸福小区”管理办法》,通过开展保障对象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现场检查、抽查等办法对各地公租房小区管理情况实行量化打分,并向社会公示,推动公租房“幸福小区”建设,促进全市公租房小区服务管理和群众满意度水平提升。

  (十一)强化监督检查。从4月开始,每月组织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落地、建设进展、工程质量、棚改融资、分配入住、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月度检查情况及时全面向市政府报告,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强化约谈问责,报请市政府,对工作不力的、进度滞后的、目标任务不能如期完成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本级棚改实施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做好国务院大督查、住建部巡查、省政府月度督查等准备工作,按照督查部署要求,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问题整改工作。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十二)做好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排查住房保障廉政风险点,建立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运行机制。做好保障性住房各类信访问题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强化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参加住建部、省住保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会)、督促自学、座谈交流等多种学习方式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勇于担当、业务精通、群众满意的住房保障队伍。


附件8、

  随房〔2018〕5号

  随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

  《2018年随州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随县、广水市房产局,曾都区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随州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2月1日

  2018年随州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8年随州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要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防风险”工作思路,在新的一年保证市民住有所居、市场治理有为、工作服务周到,扎实做好控房价、稳市场工作,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新发展理念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根据省住建厅和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紧紧结合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结合实际,确定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以行之有效的措施,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强化房地产市场监测监管措施,推动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市房地产市场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品质不断提升、秩序不断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与商品房市场协调发展。房地产交易量价基本稳定,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适应,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与市场需求相协调,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点

  (一)落实调控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要求,大力推进“控房价、稳市场、防风险”工作,制定2018年房价控制目标和库存消化周期目标,确保2018年房价涨幅控制在市政府的目标范围内,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去化周期控制在12-18个月。

  各县、市、区要切实抓好各项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加强对所辖县市的督导力度,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不力的县、市、区要进行通报。

  (二)调整供给结构。

  结合2017年房地产市场库存情况,保障供求平衡,督促已拿地的企业按合同约定及时开工,全面清理已批未建、已建未售商品住房项目,对仍未开工、开发进度迟缓的督促其加快建设,加快项目建设和上市节奏,尽快形成有效供应,稳定市场预期。

  (三)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加快出台《随州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结构、物业服务企业及各类机构投资者设立专门的住房租赁企业,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租赁经营。搭建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建立房屋租赁备案制度,发布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信息。租赁住房房源主要从四个方面筹集:一是部分闲置的还建房;二是公租房优先完成公开分配后的剩余房源;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出租的库存商品房;四是个人依法出租的自有住房。

  (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授权“首席代表”,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全面实现所有业务进“中心”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办理、一套资料传递、一站式服务。不断加强房产交易大客户服务中心制度建设,提升房产交易、纳税、登记等业务联办服务水平。

  (五)加快落实制度建设。

  1、加快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制度。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开发企业应当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后,及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将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项目概况、工程进度、预售批准、销售进度等主要事项记录在手册中,每半年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验核备案。房屋交付使用后,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交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统一存档。

  2、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制度。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备案等情况在房产部门官方网站上即时进行发布,保证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对房地产开发、中介机构的不良诚信经营行为进行曝光惩处,避免侵害市民的合法权益。

  3、加紧建立信访案件分级调查处理制度。分析研判我市近三年来房地产市场信访案件特点,归类总结。制定出《随州市房地产市场信访分级调查处理制度》(试行),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按照分片调查、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的要求,各县市区房产主管部门将各辖区的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

  (六)强化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1、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提示,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日报、月报、季报、年报工作,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定期报告制度,做到“全覆盖、及时报、数据准”。认真做好省住建厅要求的房地产统计工作,提高监测和统计质量。

  2、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房地产企业诚信体系,加快信用平台建设和企业信息的录入工作,对不诚信的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二是加强对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监管,与国土、规划、价格、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闭合管理制度,加强商品房建设过程监管,形成信息共享,加强源头管控,在土地出让时要明确公共建设配套设施的面积、位置、产权归属,切实减少因合同、验收、交付等环节引发的矛盾纠纷,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全面开展市场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1-2次。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率100%,立案查处率100%,结案率90%。

  3、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和楼盘表管理,完善商品房预售许可、交易资金监管等制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时,要审查物业区域划分、物管用房核查、物业服务前期招投标、物业服务合同等备案情况。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缓办理预售许可。规范《商品房预售方案》,指导企业合理确定房屋交付时间,避免逾期交房产生矛盾纠纷。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预售审批通过的商品房房源信息和一房一价表要全部公布。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随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确保预售资金用于该工程建设,将重点监管资金的第3个使用节点调整为竣工验收备案。强化监管资金收取和拨付,对问题突出、群众上访投诉频繁的违法违规开发企业加大资金监管比例,矛盾问题解决前暂停资金拨付。

  4、严控商品房交付条件。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规范开发企业交房行为,严格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范本》第四章要求,必须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和房屋测绘报告后才能交付房屋,对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强制交房行为依法查处。

  5、落实存量房资金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鄂建文〔2016〕66号)的有关规定,对我市存量房交易资金开展监督管理,加强存量房交易管理,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证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

  6、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去年开展的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期房炒作、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规开展购房融资等行为,坚决“发现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严查高压态势,加大对市场巡查和群众举报问题的执法处理力度,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大力开展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积极与公安、金融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及时将排查线索通报相关部门,并配合做好处置工作。加强宣传工作,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引导购房人和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和金融知识。

  7、巡查房地产市场常态化。定期巡查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实行划片包干,压实责任,深入基层,及时发现和了解房地产市场管理中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巡查记录台账。对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及时处理解决。

  8、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城市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做好城市危房安全鉴定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排险解危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加强城市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将C级、D级危房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认真做好取消房屋转让和白蚁防治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续工作,依法履行房屋交易管理职能和履行白蚁防治行政管理、工程实施、基础科研等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切实做好取消收费后房屋交易管理和白蚁防治工作的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强白蚁防治工作,扩大白蚁防治覆盖面,提升白蚁防治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提升物业服务和管理水平

  1、落实管理职责属地化。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积极推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组织构架,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在“三方联动”组织架构上建立共管模式和重大事项事先磋商机制,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规按约开展工作。

  2、推进试点小区建设标准化。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的实施意见》(随政办发〔2017〕27号)要求,按照2018年市政府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的安排部署,在市中心城区推进3个以上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继续扩大“两化”创建的范围,以点带面持续推动全市物业服务市场规范化和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化的进程。

  3、严监管形成行业震慑力。

  (1)开展物业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对物业接管的住宅小区,实行划片包保,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建立巡查工作台账,及时发现和了解物业服务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每年对中心城区物业项目开展至少1-2次、全覆盖式的专项整治大检查,做到问题发现率100%,违法违规立案查处率100%,结案率90%。对各县、市物业服务项目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进行督查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

  (2)加大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考核工作。坚持“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原则,根据《随州市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考核办法》(随建文〔2016〕9号),对全市物业服务项目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等级考核,每年不少于1-2次,对物业服务质量不到位的,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降低收费标准或退出小区,形成强大的行业震慑威力。

  (3)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加快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对不诚信的企业实施“黑名单”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日常巡查、专项整治情况,将各种违规行为录入企业信用档案,对1年内2次以上违规行为的企业录入“黑名单”,两年内限制接管新的物业项目。同时,每年度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

  4、加强物业市场管理制度化。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起草出台《随州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规程》、《随州市关于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政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建物业小区承接查验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上切实规范住宅维修资金的使用,落实物业区域划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合同等五大备案管理,全面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

  5、广泛宣传,提升社会支持率。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物业服务和管理基础知识,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物业服务和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举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工作规程培训班。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提高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互联网+智慧物业,引领行业逐步实现智能楼宇、智慧物业、智慧政务、智慧公共服务,实现物业服务转型升级。

  (八)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1、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落实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主体责任。适时举办房屋征收补偿业务培训班,提高征收人员业务素质。

  2、贯彻落实随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城区市本级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机制的通知》,按照“市区一体,重心下移,市级统筹、区级实施”原则,切实推行征收任务下沉曾都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进一步明确曾都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主体责任,发挥区级房屋征收部门的职能,充分调动社区办事处充当征收主力军的担当作用。

  3、严格房屋征收程序,推行房屋征收规范化。对国有土地上征收项目,要严格按照《征收条例》规定的程序,完善手续,依法实施征收,减少和规范协商搬迁。坚决杜绝手续不全,程序不到位,就仓促上马启动征收或协商搬迁。

  4、建立健全征收信息公示制度。做到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向社会公布,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等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向被征收人公布,坚持公众参与,公开透明做到公平征收、阳光征收。

  5、化解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矛盾纠纷。县(市、区)依法做好房屋征收项目的评估工作,加强房屋征收领域重难点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多措并举做好信访投诉和积案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九)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

  1、建设房地产信息化平台。搭建随州市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平台,完善网签备案系统、从业主体系统、面积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的建设推广使用工作,规范行政审批业务管理操作流程,实现行政管理工作信息化。整理网签系统及登记系统历史数据,积极推动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衔接的工作。维护我市线上房产超市、棚改超市运营,保障我市房产信息化相关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2、加强业务衔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理清职责边界,建立工作衔接机制,推进部门间信息平台对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做好房产查核工作。继续认真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工作,加强查询人员管理和培训,按住建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要求完成各项查核任务,确保查核信息及时、准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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