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租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随建〔2022〕5号)于2022 年 10 月25日起正式施行,后延期2年,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5日,现有效期已届满。
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租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随建〔2022〕5号)继续有效,有效期自2026年10月26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两年。
特此通告。
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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