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香江一期小区商铺裙楼业主:
锦绣香江一期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该栋商铺业主,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申请使用该栋楼维修资金14007元,用于该栋楼的屋面防水维修。
资料显示,经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现场查看确定后,参与表决的业主3户,占专有部分全体业主总户数3户的100%,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903.14㎡,占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903.14的100%;同意维修的业主3户,占专有部参与表决业主总户数3户的100%,同意维修的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903.14㎡,占参与表决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903.14㎡的100%业主表决通过,书面同意申请使用相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符合法定使用规定。
在公示期满后,按相关程序代该栋楼商铺业主向随州市住房维修资金中心申请划拨商铺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4007元,如果业主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产物业监督科反映,并提交书面材料。地址:沿河大道116号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办公大楼三楼,联系电话:3235335。公示期为七天(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7日止)。请保留该公示至期满。谢谢合作。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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