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锦绣香江一期小区全体业主:
锦绣香江一期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该栋楼业主,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申请使用该栋楼维修资金173833元,用于2#、5#、6#、7#栋楼电梯维修。
资料显示,经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现场查看确定后,参与表决的业主251户,占专有部分全体业主总户数351户的71.5%,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3.2万㎡,占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4.7万㎡的68.6%;同意维修的业主234户,占专有部分参与表决业主总户数251户的93.2%,同意维修的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3万㎡,占参与表决业主专有部分总建筑面积3.2万㎡的93.8%,业主表决通过,书面同意申请使用相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符合法定使用规定。
我科室将在公示期满后,按相关程序代该楼业主向随州市住房维修资金中心申请划拨该楼栋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73833元,如果业主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产物业监督科反映,并提交书面材料。地址:沿河大道116号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更新局办公大楼三楼,联系电话:3235335。公示期为七天(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止)。请保留该公示至期满。谢谢合作。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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