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随州市既有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4 14:47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大 中 小 ]

随建文〔2022〕16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随州高新区建设局、大洪山景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为加强我市既有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规范既有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行为,促进既有房屋安全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随州市既有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规定(暂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随州市既有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规定(暂行)》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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