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24 15:49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住建局 字号:[ ]

我市2022年公共租赁房即将进入摇号分配,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摇号登记申请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及租金标准:

()套数及面积:

初步确定此次分配公共租赁住房550套,约27000平方米。共三类户型:A户型59套,二室一厅,面积约66-78平方米;B户型,214套,一室半一厅和一室一厅,面积约50-72平方米;C户型277套,一室一厅和公寓式(一室带厨、卫),面积约39-47平方米。

()房源位置:

房源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1、城东公租房小区,位于青年东路随州高新区熊家村7组,17—28层高层建筑,229套,其中:A户型,27套(二室一厅,面积约69-73平方米);C户型,202套(一室一厅,面积约44—47平方米)。

2、阳光公租房小区,位于文峰客运东站对面,7层多层建筑,70套(B户型,一室半一厅,约面积50平方米)。

3、香珠花园公租房小区,位于明珠路以北,明珠广场旁,7层多层建筑,50套(B户型,一室半一厅,面积约54-66平方米)。

4、朝阳公租房小区,位于蒋家岗公共汽车公司对面,6层多层建筑,65套,其中:B户型,24套(一室半一厅,面积55平方米);C户型,41套(一室一厅,面积45平方米)。

5、光明公租房小区,位于望城岗,烟草公司大楼背后,6层多层建筑,75套(B户型,一室半一厅,面积50平方米)。

6、公园壹号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城东,紧邻解放东路、季梁大道,23层高层建筑,2套(A户型二室一厅,面积约75-78平方米)。

7、东方锦园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青年路与季梁大道交汇处向北100米,17层高层建筑,3套(C户型公寓式一室带厨、卫,面积约43-46平方米)。

8、新万基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清河路与交通大道交汇处,4套(A户型,二室一厅,面积约70-75平方米)。

9、世景一品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季梁大道与编钟大道交汇处,17层高层建筑,4套,其中:A户型,1套(二室一厅,面积约68平方米);C户型,3套(公寓式一室带厨、卫),面积约38平方米。

10、帝明世家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青年路东段(原老师范),19层高层建筑,5,其中:A户型,2套(二室一厅,面积约71平方米);B户型3套(一室半一厅,面积约54平方米)。

11、坤泰悦都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青年路东端与鹿鹤大道交汇处,19层高层建筑,2套(A户型,二室一厅,面积约70平方米)。

12、季梁佳园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随州高新区文化公园路与文峰大道交汇处,28层高层建筑,3套(B户型一室一厅,面积约72平方米)。

13、城东国际富丽城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新火车站鹿鹤大道与十八号路交叉口西南角,22层高层建筑,4套(A户型,二室一厅,面积约76-79平方米);

14、康华花语城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随州城东季梁大道与文峰大道交汇处,26层高层建筑,C户型,28(公寓式一室带厨、卫,面积约55平方米)

15、清河星苑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曾都区北郊办事处孔家坡社区旁,17层高层建筑,4套(A户型,二室一厅,面积约71-74平方米)。

16同心苑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青年路30号蒋家岗社区,23层高层建筑,2(B户型一室一厅,面积约62平方米)。  

()租金标准:租金价格分为二类,其中:一是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的租金为4元/m2/月;二是符合城区低收入家庭的租金为0.9元/m2/月;物业管理费为0.45-1.2元/m2/月。

二、登记对象

2020—2021年申请住房保障并正在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共计677户,其中: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84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501户;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92户。

三、登记时间、地点及登记程序

(一)登记时间:20221024日-117日      

(二)登记地点:青年东路随州高新区熊家村7组(东方豪庭小区以东),城东公租房小区内公租房运营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三)登记程序:

1、在公告规定的登记对象范围和时间内,申请人须持本人及家庭共同申报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登记时间10天,逾期未登记的视作自动放弃此次摇号配租。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登记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登记工作人员应查验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查验无误后,应受理登记并出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登记单》,申请人须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登记单》存根联上签字备查

3、公告登记截止时限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并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登记单》回执联交回;登记截止时限后,申请人不得撤销登记申请,直接进入摇号程序,摇号配租后,申请人无故放弃配租权利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四)登记截止时限结束3个工作日内,登记数据汇总后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分别在市级新闻媒体或市住建局网上公布。

(五)摇号配租方案及摇号时间另行公布。

咨询电话:3286878  7058178

特此公告。

202210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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