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建审示〔2022〕18号
随县烈山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两家建筑业企业,按照《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提交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资料,承诺其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我局组织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0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提出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
三、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局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
四、公告后3个月内,我局将组织对申请企业承诺事项进行实地核查。
五、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E区市住建局窗口 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邮编:441300,电话:0722-3257757。
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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