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1 19:21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住建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县、市、区住建局,随州高新区建设局,局属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加强和改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通知》(〔2022〕890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上半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5月30日-6月30日

二、检查对象

全市在建项目和2019年4月1日以来投入使用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项目;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工程项目各参建责任主体。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审验工作规范化

严格遵循窗口业务受理、业务承办人办理、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核、行政核查负责人签批、制作文书、送达文书、建档保管等规定程序。

1、受理环节。建设工程的审批申报由建设单位申报情况,是否存在施工单位或消防施工工程公司的报建情况。受理人员对报建资料分类情况,即:属于特殊建设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告知申请人审查权限,积极指导申报单位准备报建材料;属其他建设工程范围的指导申请人上网备案。是否主动向社会公开审查验收流程图、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申报材料和内容要求。是否存在擅自改变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特殊建设工程范围,是否存在随意取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手续的情况。

2、审查环节。建设工程在湖北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审批系统上申报后及时进行网上流转情况,是否存在“体外循环”。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建筑平面布局、防火防烟分区、安全疏散、消防系统等方面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逐项审查。

3、施工现场。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先建后报或擅自变更消防设计、存在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等违法行为,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和消防产品是否按要求送检,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检查是否填写检查记录,对存在的违法行为是否严格依法立案查处。

4、验收环节。工程完工后,消防审验主管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令)《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建设文[2021]16号)组织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是否对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等外观质量进行现场查看,是否对设计距离、宽度、长度、面积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是否现场测试,对消防产品的质量是否现场判定,是否如实记录检查测试结果。审查验收工作是否覆盖各类建设工程,做到应办尽办、程序合法、过程透明。

(二)消防审验执法工作

是否存在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而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情况;是否存在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而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未依法重新申请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未依法重新申请消防验收备案,不停止使用的情况;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是否存在未依法申报消防验收备案的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变更设计、故意降低标准施工、出具虚假监理报告的情况;在消防工程中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四、检查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5月30日-6月11日)。各项目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对项目进行自查,排查管理漏洞,做好登记。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和要求,及时查漏补缺,排除隐患。

同时,各地建设部门的受理、审查、施工、验收人员严格对照规定要求,逐项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对存在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二)部门检查(6月12日-6月25日)。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和2019年4月1日以来投入使用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限期督促整改,在此基础上,形成综合检查情况总结。

(三)组织抽查(6月26日-6月30日)。市住建局组成检查组对县、市、区按5%比例抽查。对在建项目和2019年4月1日以来投入使用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项目,采取听、查、看、问、测的方式进行检查,现场反馈发现的问题。

五、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各企业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检查落到实处。抽调的检查组人员要安排好工作,克服困难,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做好检查记录,参检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缺检。

(二)压实责任,保证质量。检查时各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经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项目监理人员必须到场,以便随时提供相关资料、回答检查组提出的问题,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迎检不重视、准备不充分、自查流于形式、未能发现隐患和对隐患排除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严格执法,守牢底线。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行为,做到“顾大局、守规矩、不越权、不碰红线”。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消防隐患以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要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项目立案查处,对项目建设责任各方的处罚结果,要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记入“黑名单”并在建设信息网上公示,作为信用等级评价、评先、资质动态核查的依据。市住建局对各地消防审验工作规范化及消防审验执法工作情况检查情况将与各地年终考评工作情况挂钩。

六、检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黄  军

成    员:倪  明、罗智敏、李  建

专    家:余  稳、刘  丽、周  强、沈  君、梁秋妹

抽查对象:市本级部分项目(含高新区)、广水市

第二组

组    长:刘文玉

成 员:李  硕、胡  浩、黄彬峰

专    家:聂雪雷、李忠军、赵海元、何迎春、张巧梅

抽查对象:市本级部分项目(含高新区)、曾都区、随县

七、其它工作

请有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带上执法证,亮证执法。同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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