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建审示[2022]9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委托审查行政审批事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和《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对随州市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通过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7日。有关单位如对核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市住建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告知承诺审查事项核查情况
1.湖北玖春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相符。
2.随州市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部分人员未提供职称证原件、技能证原件、人员业绩不符合条件或未缴纳社保等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申请企业在1个月内限期整改,逾期不达标则撤回相应资质。
三、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 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16号,邮编:441300,电话:0722-3257757
附:2022年第二批实地核查建筑业企业情况汇总表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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