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建安审示〔2021〕第34号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湖北楷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3家安许新申请和湖北雄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安许延期进行了事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21日。有关单位如对核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市住建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市住建局窗口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白云大道18号,邮编:441300,电话:0722-3257508
附件:安全生产许可证2021年第七、第八批事后核查情况一览表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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