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住建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7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建立实施好河长制,加强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统筹规划和调度管理。
二、整改目标
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市县乡三级河湖长制体系。经过3至5年的努力,全市入河湖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河湖水环境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黑臭河、黑臭湖基本清除,河湖面积不萎缩、功能不退化,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建立河湖长效管护机制,有管护机构、有管护职责、有经费渠道、有管护标准、有考核制度。
三、整改具体措施
1.健全组织体系,建立考核机制。2017年底前,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全面建成市、县、乡三级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切实做到工作方案、组织体系、职责职能、相关制度、目标任务等“五个到位”。
2.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河库档案。对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开展排查,对每一条河道的信息登记造册,落实“一河(湖)一档”户口本,建立“一河(湖)一策”,明确整治路径、目标和时间节点,编制治理规划和方案。
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河湖管理与保护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整改完成情况
随州市中心城区建设区范围内黑臭水体总数14条,截至目前,随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内14条黑臭水体已全部治理完成,治理黑臭水体长度15.421公里,总投资6亿元,我市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基本达到初见成效目标。并出台《关于明确随州市城区黑臭水体河长的通知》(随河办发【2020】5号),将14条黑臭水体管理纳入河长制管理, 明确水体管护单位和河长,做到一水体一个公示牌、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人、一个巡查管护专班,实行内河巡查监管考核责任制,对城区水体进行全天候管理巡查,落实日常保洁机制。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中涉及市住建局整改目标已完成,符合整改要求。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590687。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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