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建安审示〔2021〕第10号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湖北驰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申请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事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20日。有关单位如对核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市住建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16号,邮编:441300,电话:0722-3257508
附件:安全生产许可证2021年第一批事后核查情况汇总表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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