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建审告〔2021〕3号
随州市欣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以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取得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实地核查,相关企业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我局于2020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实地核查建筑业企业的公示》(随建审示〔2020〕26号),告知存在问题的申请企业在1个月内限期整改,但在规定时限内随州市欣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随州万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整改资料仍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撤回随州市欣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基基础专业承包叁级资质;随州万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的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各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随州市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曾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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