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训机构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25 08:34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住建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依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实施细则(试行)》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有关要求》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对武汉美龙职业培训学校(随州培训点)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培训机构基本信息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培训机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异议的,请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书面材料请报送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

三、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 。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16号 ,邮编:441300 ,电话:0722-3327981。

附件:武汉美龙职业培训学校(随州培训点)公示信息.doc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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