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建审示〔2020〕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我局组织对广水市国凯商贸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线上和线下审批工作流程提出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
三、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局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
四、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 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16号,邮编:441300,电话:0722-3326452。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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