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8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02 17:12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大 中 小 ]

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8,市住建局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与2013年相比,2015年长江湖北境内32条支流83个可比断面中,Ⅲ类及以上的断面比例下降3.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4个百分点,呈现“好水变少、差水增多”的趋势。

二、整改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三、整改具体措施

2.全面整治黑臭水体。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2017年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四、整改完成情况

随州市中心城区建设区范围内黑臭水体总数14条,其中中心城区8条(南郊1号渠、南郊2号渠、南郊3号渠、南郊3号渠上游、东护城河、花溪小渠、南郊4号渠、南郊5号渠),曾都区4条(明珠渠、合溪河渠、两水北渠、看守所渠),高新区2条(解放东路明渠、高新区2#渠)。

截至目前,随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内13条黑臭水体已基本完成整治和销号工作,投资2.4316亿元,治理黑臭水体长度15.421公里,剩余东护城河1条黑臭水体已完成截污纳管工作铺设污水收集管网4600米,并进行了2次管网专项验收,整个工程已于6月29日完成竣工验收,正在进行销号。目前东护城河范围内排水管网已基本实现了雨污分流,黑臭水体得到根治。至此,我市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根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要求,该项目涉及市住建局整改目标已完成,符合整改要求。本公示自本日起生效,七天内若发现不属实内容请举报,举报电话:0722—3590687。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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