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住房保障认定标准提标扩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22 16:47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建委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大 中 小 ]

  为切实解决我市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市政府批示及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安排,现就市本级(含曾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2018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申报住房保障认定标准提标扩面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8年住房租赁补贴人均收入认定标准:1、曾都区、随州高新区家庭人均月收入由2017年的918元提高到1008元以内;2、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家庭人均月收入由2017年的792元提高到864元以内。2018年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收入认定标准上调为:曾都区(中心城区)、随州高新区(社区或居委会)家庭人均月收入由2017年的1630元提高到1797元以内。

  特此公告。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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