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随州市市政管理处概况
(一)随州市市政管理处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维修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维修;负责对损坏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负责城市道路、桥涵的管理,办理施工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报批手续;对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依法处罚;负责对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等)的工程建设进行管理;按照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城市道路技术规范,负责对单位或个人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进行管理;参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及工程竣工后的验收、评审、鉴定、报批和发证工作;负责收取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过往车辆的通行费;负责城市燃气的行业监管、城区内弱电管网的管理。
(二)随州市市政管理处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
随州市市政管理处是由随州市住建委主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事业单位体制内人员87人,编制41人,其中退休职工26人。
二、随州市市政管理处收支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随州市市政管理处2018年预算总收入1774.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计480.6万元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30万元;其他收入667.4万元;上年其他结转626.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少16.96万元,减少了1%,原因是单位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随州市市政管理处2018年预算总支出1774.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3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7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02.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少16.96万元,减少了1%,原因是单位公用经费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计480.6万元,其中250.6万元安排工资福利性支出,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30万元安排市政道路维修、新增道路设施及桥梁管养经费。较上年增加了225.6万元,增加了90%,主要是增加了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23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100%,安排市政道路维修、新增道路设施及桥梁管养经费。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92万元,比上年减少109.96 万元,下降了44%,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11.9万元,印刷费2.05万元,水费0.95万元,电费7.7万元,邮电费3.55万元,取暖费1.46万元,物业管理费1.72万元,差旅费48.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77万元,会议费4.33万元,培训费5.16万元,公务接待费2.69万元,工会经费7.68万元,福利费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6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处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为452.2万元,比上年增加45.2万元,同比增加了9%,原因为增加了道路桥梁接管。政府购买服务 209万元,比上年增加32万元,同比增加15%,原因为增加了道路桥梁接管。
三、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随州市市政管理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0.7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6.88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2.69万元,比上年减少1.64万元,同比减少37%,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5万元,与上年持平,同比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同比0%,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车计划。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五、随州市市政管理处2018年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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