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 随建安审示〔2017〕第7号 发布日期:2017-10-31 16:37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建委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住建局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关于下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批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14]129号),我委组织对随县华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9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审批工作流程报送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科。

  三、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16号,邮编:441300 ,电话:0722-3326452。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表(延期申请)。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表(延期申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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