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随州市房产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业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
研究拟定全市房地产业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具体负责市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住房保障对象动态管理、租赁补贴发放、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及后续管理;
指导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屋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规范;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屋拆迁单位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
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城市规划区内已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公共安全内容实施综合验收;
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配套政策的拟定和组织实施;
负责城市房屋拆迁、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及房屋拆迁安全监督;
负责城市房屋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负责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的归集和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房地产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
负责房地产业执业资格管理,统筹组织协调行业人才培训;依法按程序查处房地产业和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依据随编发〔2003〕35号文件,由随州市房地产管理处更名为随州市房产管理局,与随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合署办公,加挂随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及随州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为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关内设6个科室,即办公室、房产管理科、住房保障科、物业管理科、房屋征收科、房屋安全科。
随州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和随州市房产市场管理所、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研究所2个所属单位。
第二部分 随州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市房产管理局预算收入2753.69万元(本级515.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47.37万元(本级283.17万元)、上年结转600.2万元(本级25.79万元)、其他收入506.12万元(本级206.1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市房产管理局预算支出2753.69万元(本级515.0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1753.69万元,为改善单位办公环境,用于办公楼置换或装饰装修1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市房产管理局预算收入财政拨款1647.37万元(本级283.1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347.17万元(本级283.1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300.2万元;预算支出1647.37万元(本级283.1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347.17万元(本级283.1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300.2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房产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4.75万元(本级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8.6万元(本级4.2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本级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5万元。
第三部分 随州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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