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随州市市政管理处概况
(一)随州市市政管理处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维修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维修;负责对损坏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负责城市道路、桥涵的管理,办理施工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报批手续;对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依法处罚;负责对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等)的工程建设进行管理;按照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城市道路技术规范,负责对单位或个人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进行管理;参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及工程竣工后的验收、评审、鉴定、报批和发证工作;负责收取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等过往车辆的通行费;负责城市燃气的行业监管、城区内弱电管网的管理。
(二)随州市市政管理处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
随州市市政管理处是由随州市住建委主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事业单位体制内人员87人,编制41人,其中退休职工14人。
二、随州市市政管理处收支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 随州市市政管理处财政拨款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随州市市政管理处2016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计213.5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计213万元。其中202.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工资福利性支出,10.6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二)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随州市市政管理处预算收入为159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3.5万元,事业收入786万元,其他收入285.49万元,上年结转308.68万元。预算支出为1593.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712.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74万元及商品服务支出197.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含道路桥梁设施维修、燃气监管等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三公经费没有发生变化。
三、2016年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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