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16 09:56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大 中 小 ]

随房审示〔202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市住建局组织对湖北广大投资有限公司等五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延续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0年  1月16日至2020年1月22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按网上审批工作流程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电话0722-3226955),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市住建局(电话0722-3236110)。

  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查意见.pdf

  

2020年1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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