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10:05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把住建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住建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发展。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累计省住建厅网站、市政府网站、市住建局网站公开工作动态、财政预算(决算)、案办理、房产和建筑企业资质办理等政务信息3443条;在随州住建微信公众号全年累计发布信息450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政策宣传等;在随州清廉网、随州组织网、随州文明网等发布党建、住建工作动态50条;此外,还通过随州日报、随州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工作动态、政策宣传等信息40余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局直各单位对本单位需公开信息的编辑、内容和保密进行初审后报局办公室核审,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操作。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严格发布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建系统信息及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流程。各地各单位采集报送的信息,由局办公室收集、整理、审核后,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将信息进行细化、分解、分类后进行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有条理。充分利用省住建厅信息网、市政府网、“随州住建”微信公众号、随州日报、随州论坛、云上随州等媒体,广泛发布住建工作动态、政策信息,积极回应解读群众关心的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黑臭水体治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群众期盼。

三是开展考核培训,提升信息质量。组织开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邀请随州日报记者、系统内写作经验丰富的人员为系统信息人员讲解知识、传授经验,不断提升住建系统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每月对住建系统政务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定期召开政务信息宣传督办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将政务信息宣传工作纳入直属单位年底的工作考核,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日常化。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4

4

16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24

0

5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按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25

+4

15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278

+5

395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12

0

3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7

3837433.85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主要是信息公示内容更新不及时,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们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压实机关科室、局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政务信息审核发布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市住建局主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提案27其中15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16件政协提案主办件答复均在市住建局网站建议提案版块公开。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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