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推进落实情况
2021年3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3月14日,《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随政办发〔2021〕9号)印发。4月1日,《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后,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制定了《服务指南》,投资48万元开发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审批管理系统”,8月18日系统上线试运行,实现了数据跑路,窗口集中受理,集中现场勘察,集中设计方案审批,专班专人现场技术指导。2021年,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窗口共受理加装电梯申请113件。
二、《随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推进落实情况
《随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先后完成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后,报送市政府审核。目前已通过司法部门合法性和廉洁性审查。经市政府组织审核,要求借鉴外地经验,对《随州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送审稿)内容在可操作性上进一步研究。同时,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正在征求意见中,待省级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后,将按照省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核发文。
三、《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推进落实情况
目前,随着我市公租房房源的逐渐减少,我市住房保障方式已由实物配租转变为发放租赁补贴为主的保障方式,并已出台了发放租赁补贴的相关管理办法。且住建部和湖北省均已出台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规定,我市配套制定了相关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鉴于此,2021年7月19日,市住建局向市政府书面请示,建议暂不出台《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21年7月27日,市政府批复同意。
四、《随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推进落实情况
近两年,由于房地产市场下行,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和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建设意愿较低,我市装配式建筑进展缓慢。目前不仅无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新建建筑中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项目也屈指可数,缺乏市场、资源、产品和经营等《规划》编制要素,导致《随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无法开展。
目前,市政府已召开了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工作会议,要求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督办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及时沟通信息、破解发展难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市装配式建筑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快招商引资,着力引进一家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享受土地和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加快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三是要求参会有关单位和部门明确装配式建筑推进职责、工作流程、责任领导及科室,后续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出台政策,建立立项、规划、建设到验收全过程闭环式管理机制。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省住建厅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好市政府(12月27号)“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
五、《随州市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落实情况
2021年7月16日,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随州市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的通知》(随建文〔2021〕5号)。目前,住建、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对新、改、扩建的企业,从立项、选址、土地、规划、环评、资质审核等环节入手,严格总量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推进行业减量、节约、高质量发展。
六、《随州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推进落实情况
《随州市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决策项目已对各开发企业、商业银行、市人行、银保监局、市公积金中心发放了征求意见函,并完成了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正在加快推进中。
七、《随州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推进落实情况
已拟定《随州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讨论稿),并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讨论修改完善。按照“先厘清体制、再建机制”的原则,目前全力做好城区供水体制改革。针对当前我市供水体制机制充分体现供水公益属性的问题,《随州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讨论稿)在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方面,还进一步明确和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定。目前工作正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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