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16 08:51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市住房保障中心 审核: 住建局 字号:[ ]


随州市本级2023年筹集的 467套公共租赁住房已具备分配入住条件,根据《湖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98号)及我市现行住房保障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审核工作现已完成。为确保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待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情况,制定本选房配租方案。

一、配租对象

据2021至2023年住房保障申请情况,本次初步确定实物配租家庭345户,其中: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53户,中等偏下收入保障家庭242户,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50户。

二、房源情况

本次确定待分配房源467套,约22000平方米。共两类户型:A户型58套,二室一厅和一室一厅,面积约66-78平方米;B户型409套,一室半一厅、一室一厅和公寓式(一室带厨、卫),面积约50-72平方米,房源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一)城东公租房小区,位于青年东路熊家村,17—28层高层建筑,156套,其中:A户型,20套(二室一厅,面积约69-73平方米);B户型,136套(一室一厅,面积约44至47平方米)。

(二)阳光小区公租房,位于文峰客运东站对面,7层多层建筑,37套,B户型(一室半一厅,约面积50平方米)。

(三)香珠花园小区公租房,位于沿河大道北端,7层多层建筑,43套,其中:A户型,10套(二室一厅,面积约66平方米);B户型,33套(一室半一厅,面积约54平方米)。

(四)朝阳小区公租房,位于蒋家岗公共汽车公司对面,6层多层建筑,40套,其中:A户型,16套(一室半一厅,面积55平方米);B户型,24套(一室一厅,面积45平方米)。

(五)光明小区公租房,位于望城岗,烟草公司大楼北边,6层多层建筑,94套,B户型(一室半一厅,面积50平方米)。

(六)东方锦园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青年路与季梁大道交汇处向北100米,17层高层建筑,1套,B户型(公寓式一室带厨、卫,面积约46平方米)。

(七)新万基现代城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清河路与交通大道交汇处,17层高层建筑,3套,A户型(二室一厅,面积约70至75平方米)。

(八)世景一品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季梁大道与编钟大道交汇处,17层高层建筑,2套,B户型(公寓式一室带厨、卫,面积约38平方米)。

(九)帝明世家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青年路东段(原老师范),19层高层建筑,2套,B户型(一室半一厅,面积约54平方米)。

(十)公园壹号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城东,紧邻解放东路、季梁大道,23层高层建筑,2套(A户型二室一厅,面积约75-78平方米)。

(十一)坤泰悦都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青年路东端与鹿鹤大道交汇处,19层高层建筑,1套,A户型(二室一厅,面积约70平方米)。

(十二)季梁佳园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文化公园路与文峰大道交汇处,28层高层建筑,1套,A户型(一室一厅,面积约72平方米)。

(十三)康华花语城配建公租房,位于季梁大道与文峰大道交汇处,26层高层建筑,共计34套,B户型,(公寓式一室带厨、卫,面积约55平方米)。

(十四)尚城国际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青年东路与季梁大道交汇处(原老师范),25层高层建筑,3套,A户型(二室一厅,面积约78平方米)。

(十五)西城服装厂改建公租房,位于沿河大道中医院旁,6层多层建筑,10套,B户型(一室半一厅,公寓式一室带厨、卫,面积约36-57平方米)。

(十六)清河星苑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孔家坡社区旁,17层高层建筑,2套,A户型(二室一厅,面积约71-74平方米)。

(十七)孔家坡公租房小区,位于孔家坡社区,曾都二中旁,6层多层建筑,15套,B户型(一室半一厅,面积约50平方米)。

(十八)圆梦星光城小区配建公租房,位于交通大道与璀璨路交汇处6层多层建筑,21套,B户型(一室一厅,面积约53-70平方米)。

三、配租原则

本次配租坚持“公开摇号,按序选房”的分配原则。

四、顺序号摇号管理

(一)顺序号摇号组织。

顺序号摇号工作经市住建局批准,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同时,邀请市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曾都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烈山公证处等单位和配租对象代表参加现场监督,烈山公证处全程监督并出具公证文书,本次摇号由各区选取摇号人员代表参加现场摇号,摇号代表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

(二)顺序号摇号及配租规则。

1、本次配租采取电脑摇号,随机摇出选房顺序号,后期按照摇出的顺序号进行依次现场选房。

2、以家庭为单位按照保障人数对应配租住房面积,具体为: 3人以上(含3人)家庭可配租A、B户型;1-2人家庭限配租B户型。

(三)摇号程序。

1摇号软件须经公证部门鉴定、检测后才能投入使用,摇号现场应备有投影或显示屏、录像、打印等专业设备。

2、主持人宣布现场纪律和摇号规则。

3、在摇号现场公布参加本次摇号的申请对象名单,名单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场公布的申请对象名单应与刻录的数据文件一致,并提交公证部门核对。

4、摇号操作人员在公证部门监督下选择摇号电脑启动运行,并将登记数据现场导入摇号电脑。

5、摇号程序启动后,摇号程序运转出现故障的,启用备用电脑,原已经产生的顺序号全部作废;备用电脑再次出现故障的,本次摇号终止,将择日另行摇号。摇号故障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和公证部门认定,并由公证部门出具故障认定单。

6、摇号完毕,由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并由市住房保障中心保存摇号结果、打印摇号结果和存储优盘(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部门、市住建局留存。

7、摇出的顺序号须在市级新闻媒体或市住建局网上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顺序号及举报电话等。

五、摇号地点

市住建局会议室。

六、 摇号日程安排

(一)20231120日,摇号现场布置;

(二)20231121日上午9点,开始举行摇号仪式。

七、选房管理

(一)选房组织。

选房工作由市住房保障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市住建局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选房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现场选房的方式进行分配。

2、提前公布可供选择的房源信息,参加选房对象做好选房前的看房准备。

3按照前期现场摇号确定的顺序号,从1号开始依次进行选房,每户现场选房时间不超过五分钟,确定选房结果并由配租人签字确认。

4以家庭为单位按照保障人数对应配租住房面积,具体为: 3人以上(含3人)家庭可在A、B户型中选择,1-2人家庭限在B户型中选择。

5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选房,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选房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选房手续,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选房,视作自动放弃此次配租。

6申请人如参加现场选房配租,并选定房号,后期无故放弃办理入住手续的,将取消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

7、配租家庭在选中房号的次月起,将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三)选房地点及日程安排。

选房顺序号公示期满后,选房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选房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市住房保障中心逐一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发放入住通知书,并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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