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鄂建文〔2021〕45号),我市拟在随州市市区范围内征集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请企事业单位(含学校、科研院所)等对照上述文件要求,将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改建)条件的项目报送至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项目征集表和不动产权属证等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416655876@qq.com)。本次征集的项目,是否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后续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予以认定。本次征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0日。
附件:1、随州市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征集表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
3、《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鄂建文〔2021〕45号)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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