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建〔202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52号)、《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鄂营商发〔2023〕4号)精神,规范政府购买施工图联合审查服务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规定,特制定《随州市工业建设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随州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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