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发【2022】8号)和《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随营商发【2023】6号)要求,通过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提倡主动上门服务、全面落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承诺即入”,实现公用事业服务事项的提速增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即时办结。进一步深化对中小企业的“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制度改革,不断压缩承诺时限,优化程序,审批时限由1个工作日压缩至0个工作日,实现即办即取。申请人在“湖北政务网”提交材料,书面承诺已达到许可条件,审批部门当场办结,免于核验。同时,也可在我市各“水电气网暖”共享营业厅发起申请,实行专营单位主动上门服务,进一步提高排水接入服务效率。
二、推行告知承诺,简化办事流程。原申报材料“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排水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等证明事项实行先行作出告知承诺,实行“承诺即入”,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办证成本,缩短许可时限,让企业获得更多便利。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应及时提供办证材料,未在承诺期限30天内提交材料的,将在诚信档案留下记录。再次申请排水许可时,仍需提供排水水质检测报告等申请材料。
三、细化企业分类,打造精准审批。按照排水户排水水质、水量的差异,分为重点排水和一般排水户。重点排水户是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和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确定的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排水户;一般排水户是除重点排水户以外的其他排水户。
对于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除了提交《告知承诺书》外,还应当同时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设备购买合同、发票、自动监控设施备案回执单)。
四、加强事中事后,依法实施监管。“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排水户将实施“先证后查”,事后监督检查中,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在30天内对承诺内容依法实施有效监管,如发现企业未履行承诺,不能满足许可条件的,将依法撤销许可证。失信主体将归集至公共信用平台,进行失信惩戒。
附件:《告知承诺书》
2023年4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