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下,深入推进住建系统法治建设,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选送案卷获评全省住建系统唯一优秀行政处罚案卷,“双随机”工作获省级表彰,有力保障了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3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心中有法”,努力培育法治思维
1、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印发《市住建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的通知》,采取列入局党组会前学法、举办专题培训、撰写学习体会、组织专题测试、结合大兴调查研究工作开展课题调研等多种方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住建系统走深走实。同时,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理解,并运用到住建工作实践中。
2、认真组织行业法律法规培训。制定《市住建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按清单列出年度学习方案,机关各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提前制作PPT,轮流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前组织解读和学习,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公共法律法规以及《住建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行业法规规章。利用机关周五集中学习、主题党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学习等载体,组织学习各类政策法规,不断增强机关干部法治意识。组织局机关干部和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省住建厅举办的周六“建设先行区,住建怎么干”思想大讨论暨“荆楚营建大讲堂”视频培训交流,邀请住建部、清华大学等专家学者以及行业大咖开展专题辅导培训15期,有力推动了执法人员工作理念更新和行业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工作的认识水平的提升。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操作能力。
3、持续推进以改促学。以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等12个共性问题、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问题、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等专项活动整改为契机,制定有针对性地整改方案,以整改销号来促进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实现法律法规的学习与整改运用双促进双提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心中有责”,推进依法科学决策
1、推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对我局承办的《随州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管理办法》《随州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市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组织完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随州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报送市政府审核,《随州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管理办法》请示市政府以市住建局名义发文。
2、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一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近三年来报请市政府和住建局名义出台的各类政策措施,推进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建设。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出台指导。先后组织对《关于促进建筑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产业项目建设工程单体竣工验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随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指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三是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将市住建局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审查。
3、推进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会同局法律顾问对市住建局起草的招标公告、战略合作、合同协议、政务服务、一般性政策措施出台等各类行政行为事项组织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80余份,开展各类会审30余次,有力保障了市住建领域行政行为的合法、合理、高效、廉洁。
4、持续推进行业依法精准监管。印发《加强和规范住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加强和规范住建领域实行告知承诺制和下放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事项监管的通知》《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细化量化住建领域的监管事项、监管方式、监管部门、监管对象、监管规则,以及信用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计分扣分标准等,为住建领域的批后监管提供制度遵循。“双随机一公开”组织开展以双随机方式抽查企业13批次111家,其中局系统开展抽查9批次84家 ,会同市场监管、发改、消防等部门联合抽查4批次27家企业,配合公安、人社、民政、消防、生态环境等部门抽查企业5批次30余家,抽查结果全部对社会进行公示。对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要求强化后续跟踪整改,并纳入信用扣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以“湖北省信用住建”平台为依托,以《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湖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管理办法》为支撑,建立房地产、建筑市场、燃气市场、物业服务企业等行业领域的信用体系。
(三)强化“心中有民”,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今年以来,始终坚持案中约谈制、集体审议制、案后整改制等工作制度落实,加大对消防、工程质量安全、物业、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处理力度,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3起,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和安全生产环境的需求。坚持案中约谈,在案件调查终结后作出处罚决定前,组织对案件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约谈,通报案件调查情况,及时听取处罚当事人对案件调查的意见建议,同时开展普法宣传,使案件当事人对处罚心服口服,有力促进了案件办理质量提升,减少了行政处罚争议的产生。坚持集体审议制。严格执行《住建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制度》《住建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住建行政处罚案件约谈制度》等工作制度基础上,由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基准,审慎作出处罚决定,做到过罚相当,幅度合理。坚持案后整改制。强化以案促改,组织对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予以记录,确保违法行为整改到位。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及时通过“湖北省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平台”推送我局行政处罚案件至市检察院审查。强化行政执法执行力度,对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加强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和修复,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化市场环境。
2、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强化巡察整改。对市委巡察指出的问题,会同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逐一整改,并持续推进。二是深入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印发全市住建评查通知,组织全市住建系统案卷评查。三是组织执法证件清理。对调离、退休、退出执法岗位人员,收回执法证件。目前,全系统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19人,全部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在局网站公示。
3、有效推进行政复议和诉讼争议化解。强化与当事人沟通,促进争议化解,消除复议影响。
(四)强化“心中有戒”,深入推进普法教育
1、建立“法律进工地”常态化机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彰显住建特色,打造普法品牌。依托工地围挡、农民工学校、农民工维权公示牌等载体,认真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两站”执法人员深入工地一线,向工地管理人员及从业工人宣传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合同签订、工伤赔付、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安全生产意识。
2、深入开展“普法进小区”活动。结合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和执法进小区活动,大力开展商品房预(销)售等房地产领域宣传活动,采取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宣传展台,发放宣传彩页资料等方式开展咨询,耐心解答业主关于物业服务收费、小区内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等各类涉房问题,有力提升房产企业依法经营和业主依法维权意识。将普法纳入“红色物业”“完整社区”创建之中,普及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实现创建和普法同步推进,实现物业普法宣传全覆盖,推动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亟待加强,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二是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急需进一步创新改进。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结合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住建系统执法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培育住建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作用,推进住建科学依法决策。继续会同法律顾问做好各类文件、合同以及局各项行政管理事务的法律论证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市住建局出台的各类政策措施程序到位、内容合法。
三是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强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查处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树立法律权威,净化管理秩序,推进依法监管。推进住建“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双公示”运用,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相结合,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提高住建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优化住建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住建部门的满意度。
四是强化普法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住建执法的理解和支持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扎实推进“普法进小区”“普法进社区”“普法进工地”活动,认真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燃气、供水供气、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面向行业,面向社会,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统筹做好住建系统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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