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市住建局召开加强拆改房屋建筑承重结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省内外因乱拆乱改房屋承重结构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事件,传达学习并详细解读了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拆改房屋建筑承重结构监督管理的通知》。
会议强调,加强拆改房屋建筑承重结构监督管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要求,也是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各地各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侥幸思想,切实抓好擅自拆改房屋建筑承重结构专项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参会人员会后要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专题汇报,广泛宣传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等六部门文件精神,让每一个社区、每栋楼、每个居民家庭了解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的危害性,增强安全意识和维护房屋结构安全的自觉性。要压实责任,分级管理。各级住建部门负责对工程造价100万元(不含)以上且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房屋建筑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对工程造价100万元(含)以下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含)以下的房屋建筑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纳入监管。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巡查检查,发现擅自拆改承重结构的行为要及时下达告知单进行劝阻和制止,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迅速报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依法处置。要坚守底线、防范风险。要坚持系统治理,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设置标志牌,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综合统筹擅自拆改房屋建筑承重结构监督管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暗访检查,集中力量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市住建局建管科、勘察设计科,市市场站、市质安站、市建筑节能中心负责人,曾都区住建局、东城、西城、南郊、北郊、涢水街道办事处和各社区相关负责同志,以及物业管理单位和装饰装修公司负责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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