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安站持续深化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0-09-29 信息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市质安站 审核:住建局 字号:[ ]

随州市质安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随州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考核办法》为抓手,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深化施工扬尘整治工作,有效应对扬尘污染,促进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明显改善。



一是持续开展专项巡查。坚持“防和治”相结合的总体思路,以查促改、以改促质,严格实施扬尘防治周检查、月评比、季通报工作机制,6至8月份,施工扬尘检查采取现场监督人员按每月不少于4次进行检查评分,住建部门或其监督机构每月随机抽查评分1次,月评分权重分别按70%和30%计算,共检查在建项目420项次,现场监督人员检查12次,实施量化打分336项次,抽查、督查3次,量化打分84项次,下达停工通知书12份,整改通知书110余份。

二是强化全过程监管。对新开工项目,凡未落实封闭围挡、道路未硬化、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围挡、道路喷淋装置的,一律不予开工申请,强化事前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扬尘“六化”设施运行不畅、拆除损毁未及时修复的,采取局部停工整改或即查即改等措施,加强防范,落实事中管控;对施工现场因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即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置,强化事后监管。共否决项目开工申请5项,督促扬尘施工方案报备24项,土方覆盖100000余平方米,安装现场洒水降尘喷淋装置180余处、配备洒水降尘车辆15台,设置建筑垃圾消纳池110余个,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30余台套。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施工扬尘防治问题突出的单位和责任人,坚决实施下发整改、责令停工、立案查处、记入“黑名单”“四个一律”处置措施。同时,建立扬尘突出问题快查快处机制,起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执法效果,达到处理一批、教育一片、震慑一域警示实效。将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置于社会、群众、媒体监督之下,倒逼管理部门、施工企业切实履行扬尘防治责任,使扬尘治理工作形成一种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共约谈各类违法违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8家30余人(次),立案查处3起,实施现场简易处罚1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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